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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批先建项目的行政处罚如何裁量?

发布时间:2025-03-21 17:33:47    来源:水利部    浏览次数:78

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还未批复,现已开工,现在面临处罚的时候,要按照已扰动面积来衡量处罚,还是用生产建设项目总的占地面积来进行衡量?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,存在"未批先建"行为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补办手续;逾期不补办手续的,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可参照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办水保[2019]172号)中附件2"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违法情节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"执行,并结合地方实际确定罚款额度。

来源:水利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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